吉林省农民架设浮桥18人被判刑激起了民愤,当事人黄德义更是不服,屡次上诉,但都被驳回。黄德义在媒体披露,架设浮桥是因为村民趟水过河屡屡有溺水死亡,前后共有十多人。为村民办好事不表扬就算了,还要断村民的道,抓修桥的人,这到底是为啥?
(资料图片)
2023年3月31日,当地法院再一次驳回黄德义的上诉。
但在《农民日报》发文“自建桥被判刑,一罚了之不应该”后,特别是网民纷纷声讨下,白城市中级法院终于接受了黄德义的上诉,表示由于黄德义等不服判决,该案已经重新立案。
黄德义案共牵涉18人,判刑在3个月到2年不等。审判书签署日期2019年12月31日,审判长叫孙利。
这个孙法官原来是“90后失聪女孩丁茜”的主审法官。丁茜的父亲丁永恒曾实名举报孙利冒名顶替参加高考。经联合调查组调查证实举报属实,但只免去了孙利的职务,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目前仍然在法院工作!
原来这个孙利原名叫曹国军,1986年高考曾经落榜,1987年复读时以内蒙古孙利名义报名参加了高考!
奇怪的是,以别人的名义参加参考,入党、提干居然层层过关,一点没有问题!我们的档案制度和相关审查制度就是个摆设吗?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: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,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、公务员录用资格、就业安置待遇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可是,被实名举报,虽然确认了,但也就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连工作都没有开除,更没有追究刑事责任。难道这与他在法院工作,并长期担任法官有关?
既然黄德义案重新立案调查,这个冒名顶替的”糊涂法官”是不是也要立案调查一番,为什么这个小小的13万案底的小案判了18人的刑?为啥他被人家实名举报?在其它案件审理中还有什么问题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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